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1.由学院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23年3月2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四、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下一年度本单位申报数量作出限制。
5.各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统筹规划2023年度国家社科、国家自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及本项目的申报工作。
6.本次项目申报我校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在此之前,各学院要依托本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召开项目论证会,并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4月20日下午5点前,由学院将系统中导出的申请书打印一式一份、学院签字盖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专家论证材料一并交厚德楼科技处305室,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95345687@qq.com,申请人须于4月25日中午12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定稿的申请书。
7.请各学院严格按安排的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凡未参加学院组织论证和评审的项目,不予推荐上报。
8.各学院若有外籍、港澳台籍教师(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的,填写《外籍教师、港澳台籍教师申报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名单》(附件3),于3月31日前发送电子档到邮箱95345687@qq.com,由科技处统一向教育部申请不校验身份证版的《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并发送到名单中的指定邮箱中。
9.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材料,了解申报政策和要求。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713-8621626,材料接收地点:厚德楼305室。
10.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11.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10-58805145;传真:010-58803011;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一般项目申请书模板文件下载地址: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原则上不要采用来源不明的模板,以免教育部对模板文件微调后,申请人不能直接下载到最新版本的模板。
下载并执行解压后,请先阅读其中的“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一般项目).doc”,对Microsoft Word的“宏”安全性进行必要的设置。解压时,腾讯电脑管家可能会误报压缩包中文件有病毒,对此不用理会。
还请特别注意,“教育部2023年规划、青年及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doc”必须使用Windows版的Microsoft 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处理(不支持苹果电脑版的Word),且严禁使用金山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另外,如果申请书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请书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请书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另:该项目若教育厅有专门时间要求,科技处将及时通知并作出相应调整。
附件:1.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2. 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3. 外籍教师、港澳台籍教师申报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名单.xls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
2023年3月23日